教育培训 | 关于开展第七期白酒二级、三级、四级品酒师培训(江苏站)的通知
2025年8月2日
职业技能人才政策已经调整完毕,国家大力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鼓励行业根据发展趋势及实际用人需求开展行业自主评价工作。为响应国家号召,为酒业发展服务,培养壮大人才队伍,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酒业协会的共同指导下,江苏省酒类行业协会联合北京中酒荟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开展白酒第七期二级、三级、四级品酒师培训及考核工作。申报参加考核,成绩合格人员可获得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职业能力评价中心与中国酒业协会联合颁发的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双证)。所有培训及考核均采用无纸化,全程使用计算机系统,参考人员需自备平板电脑。(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各地证书认可)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含)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4)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技能正规培训达标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6年,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8 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其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可在其毕业学年申报。注:获得县级非遗传承人、技术能手等称号可直接申报三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12年,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5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的大专高职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大学本科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6)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含在读应届毕业生)。(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含)以上。注:获得地市级技术能手、非遗传承人、技能大师、工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可直接申报二级。四级白酒品酒师6000元/人;三级白酒品酒师6600元/人;二级品酒师7200 元/人; (包含培训费、教材费、品酒酒样、鉴定费等),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自理费用可以开发票)。需申报行业自主评价证书的学员报道时请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纸质报名表2份,完成资料填写并打印、加盖公章;(1)纸质报名表2份,完成资料填写并打印、加盖公章;(1)纸质报名表 2 份,完成资料填写并打印、加盖公章;(2)本人近期蓝底小 2 寸电子证件照片 1 张;(7)白酒三级品酒师证书复印件 2 份(申报二级品酒师需提供);(8)学术论文(按照学术论文标准格式撰写、不少于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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