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后强
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社科联主席、四川省酒类流通协会名誉会长、振兴川酒首席经济学家、发展战略顾问
编者按:
运用系统论及中医运行气血整体论的思路与方法来研究长江、长江流域的相关经济活动。
2023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会议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沿江省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落实,步步为营、扎实推进、久久为功,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
长江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李后强倡议下,学界首次系统性地对长江学进行立项研究。
2023年11月25日,由李后强牵头出版的专著《长汇学》,荣获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得到了学界高度肯定。《长江酒道》获李后强授权,撷取《长江学》精彩内容,以飨读者。
主脉是人体循环各动脉的主干,人身体的各级动脉、毛细血管均直接或间接从主动脉发出。长江既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更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命之河,如同生物体中的主脉,是中华民族最大的动脉主干。
长江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大保护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将保护、治理与发展相结合,推进天然林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相互协调,保障流域经济高效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长江天然林得到极大保护和修复
保护好天然林不仅是践行绿色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和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举措,更是建设美丽中国惠及华夏子孙后代的根本要求。
历经20多年的休养生息,长江上游生态正在得到修复,生态屏障正在形成。

2000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方案,标志着天然林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正式实施。
天保工程范围包括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标志着我国林业由过去的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折。
从2011年开始,国家启动了天保工程第二期项目,长江上游各地对天然林的保护力度更大、更严格。
一系列措施的落实让长江天然林得到了极大的保护和修复,位于长江上游的四川自1998年启动实施天保工程到2018年的20年间,全省森林面积已由1.76亿亩上升至2.76亿亩,森林覆盖率达38.03%,2020年将提升到40%。

贵州省天保区森林覆盖率每年提高2%,2016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2%。湖北省天保区林地面积从8826万亩增加到9344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了56.57%。
天保工程的持续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保护政策,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让绿水青山成了金山银山。
截止2016年底,四川、云南、贵州、重庆、湖北累计投入天保资金分别为384亿元、170亿元、80亿元、60亿元、40亿元。西藏仅涉及3个县就累计投入了11.8亿元。
退耕还林还草纾解长江生态忧虑
退耕还林还草就是要把生态承受力弱、不适宜耕种的地退下来,种上树和草,从而达到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退耕还林还草是从源头上防治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固碳增汇和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重要举措。

退耕还林还草有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不仅是防止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及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的务实之举。
长江流域的退耕还林及还草工程就是将长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坡耕地上农业生产停止下来,取而代之的进行林草植被恢复。
退耕退耕还林及还草工程不但有利于改善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而且对于长江区域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和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退耕还林还草既是一项生态工程,也是我国生态建设政策的具体落实。

2000年,国家正式颁布《关于开展2000年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在国家层面有了制度规范,并从此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有效解决了一直以来困扰长江流域在生态建设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包括生存与生态之间的矛盾、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困境、眼前与长远、个别与全局之间的矛盾,推动了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发展。
长防林体系建设构筑生态屏障
长江防护林(以下简称:长防林)体系建设,是指以长江为主线,以其流域水系为地理空间单元,通过多林种、多树种合理配置,乔灌草并重,网带片点有机结合的方法,恢复和增加森林植被,建成以防护效益为主的生态公益型林业工程。
我国从1978年三北(西北地区、华北北部、东北西部)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后,为从根本上扭转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于1989年启动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到2000年底,一期建设结束。

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一期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685.5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22.5万公顷,飞播造林7.5万公顷,封山育林221.0万公顷。幼林抚育34.5万公顷。
工程实施11年来,森林覆盖率由1989年的19.9%提高到29.5%,净增9.6个百分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万平方千米,治理区土壤侵蚀量由治理前的9.3亿吨降低到5.4亿吨,减少了42.0%。
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增强了抵御旱、洪、风沙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维护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营建的防护林有效庇护农田666.7万公顷以上,仅此一项按减灾增益10%计算,产生的间接效益就达数十亿元。

2001年开始,国家启动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长江、淮河、钱塘江流域的汇水区域,涉及17个省(市) 的1033个县(市、区),造林任务为687.6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13.2万公顷,封山育林348万公顷,飞播造林26.45万公顷。低效防护林改造388.1万公顷。
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三期工程建设为2011-2020年,范围覆盖全国1959个县,总投资2128.7亿元。人工造林1030.6万公顷,封山育林1123.4万公顷,飞播造林13.2万公顷,低效林改造1069.9万公顷,修复防护林带128.1万公顷,农林间作85.9万公顷。
规划的实施分两个阶段进行,2011年-2015年为第一阶段,2016年-2020年为第二阶段。到2020年,通过大力推进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工程区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平均提升4.1%以上。

长江流域横跨中国西南、华中、华东三大经济区,是我国重要的一二产业发展基地,也是第三产业高度发达的地区,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长防林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长江的农业生产和水利设施生态屏障,净化了长江的“血液”,增强了长江流域抵御旱、洪、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长江流域生物的生存空间不断得到了增加,珍稀动植物种群数量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加强长江防护林建设不但可以促进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而且也可以减少流域的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
长江流域沙化、荒漠化得到有效遏制
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沙漠荒漠化造成了生态系统失衡,减少国土可耕地面积,对国土安全和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十分严重的影响。
加强长江上游的治沙治漠工作,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应对气候变化、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的具体体现,也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具体举措。

为预防和治理土地沙化, 我国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005年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 其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重点治理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到2020年,全国一半以上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沙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到本世纪中叶,全国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
在国家及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及扶持下, 我国沙区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15年12月的《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沙化荒漠化的整体状况得到了有效遏制,治沙治荒漠态势良好,但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截至2014年全国仍有约31.1×104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3.24%)土地具有明显沙化趋势, 局部地区沙化土地仍在扩展。

到2019年,青海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5.1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减少5.7万公顷。
据西藏自治区2019年发布的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数据显示,西藏自治区荒漠化土地面积较2009年减少1.36万公顷,年均减少0.27万公顷,缩减速率为0.06‰;各类沙化土地面积较2009年减少3.50万公顷,年均减少面积0.70万公顷,缩减速率为0.32‰。
在过去20多年的治理期内,四川累计治理荒漠化土地845万亩,其中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措施,累计治理岩溶区665万亩;同时,探索植灌、防风林带等多种防沙治模式,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80万亩。
长江水资源支撑和保障经济建设
历史上的长江以其清澈奔腾的江水和富庶的资源,滋养了伟大的中华民族繁衍生息,被誉为“鱼米之乡”和“天下粮仓”。
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高强度的开发建设、高密度的人口分布和产业布局,长江流域自然环境受到的干扰破坏强度越来越严峻,水体污染、水土流失、湖泊锐减、渔业资源枯竭、湿地系统退化、地下水水位下降、其他珍稀物种生存受到严重威胁等问题突出。

保护好长江的水资源,还长江一江碧水,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长江水资源总量位居世界首位,但是时空分布不均,上游水量较少,可利用量有限,水资源总量9985亿立方米,可利用率为28.4%。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总体不高,2010年总用水量1983亿立方米,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19.9%,低于全国平均值,且各分区之间差异较大。

其中太湖水系开发利用程度最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82%,其次为汉江和洞庭湖水系,分别为24.8%和15.7%,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和鄱阳湖水系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8%-15%,金沙江的开发利用率仅为4.4%。
长江水资源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举足轻重。随着三峡等重大水利工程的运行,长江水资源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保护长江水资源,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长江水污染治理任重道远
水是长江“血管”中流淌的“血液”,如果人体的“血液”受到了污染,人就会生病甚至死亡。
数据显示,长江的水面临着巨大的污染压力,长江沿线11个省市在全国21%的土地上,有全国30%的石化产业、40%的水泥污染,集聚了武钢、宝钢、攀钢等几大钢铁生产基地,集聚了全国43%的废水和35%的二氧化硫排放,可以说,长江流域部分江段岸线基本被众多工业项目所占有。

此外,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排放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与日俱增,长江经济带突发水污染事件频发,对区域人群健康和生态安全造成了严峻挑战,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已迫在眉睫。
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深入开展,长江流域总体水质趋好。但由于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污染负荷逐年增加,水质恶化的趋势和风险依然严峻。
整个长江流域有6000多个排污口年排放量达到了10万吨以上,这是造成流域水体严重污染最主要的原因。
工业布局对长江流域形成严重的污染压力。长江沿江分布着五大钢铁基地和七大炼油厂, 以及上海、南京等地的石油化工基地。目前,长江沿岸共有2100家生产企业,布局了60余个化工园区。

湖泊富营养化也是长江流域水污染的重要因素。我国“三湖” 近年来深受蓝藻水华折磨,在过去的20多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已耗资数千亿元对“三湖”进行了治理,但依然挡不住滚滚的“绿波”。
我国水污染治理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1972年,周恩来总理便批准成立了官厅水库水污染治理办公室。到如今,经过近50年的发展,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仍任重而道远。
疏浚工程为长江清洗“血管”
渠化工程是对江河进行梯级开发的一项水利工程,是将拦河坝修建在沿河,将江河下一闸坝的壅水与上一闸坝的船闸下闸水衔接起来的一种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法。
江河通过梯级开发之后,便形成了新的航道,因此成为渠化航道。渠化工程改变了天然江河的水文情况,使江河的水位变化不再取决于自然江河的来水量,而是取决于江河的坝(闸)所设定蓄水水位,通过人为的调度进行水位升降。

疏浚工程是应用水力、机械以及其他方法,对水下土石方进行挖掘,进一步完成清淤处理的一项工程。
长江水系渠化指对长江的水资源进行综合开发与利用的治理工程,就是使用石块、砖、水泥、钢筋等材料在长江两岸建造起坚固护岸渠(管)道和堤坝等。
其主要方法就是通过建造水库、船闸和水力发电站,使长江的江岸、江床和航道由过去的自然状态成为科技含量较高的人为需求状态;对江床进行科学疏浚和加固,使长江的航道水深达到相应的标准。

长江渠化的范围主要包括:整治长江的干流与支流;治理和保护长江上游的生态环境;对洞庭湖、洪湖、鄱阳湖等湖泊的治理。
千万年来,长江之水奔流不息,但现在长江“病”了,长江的“血管”管壁积淀了太多的渣滓和淤泥,需对江底进行清洗,让长江重现波光粼粼、“蜿蜒如练”的美景。
有力有序推进长江禁渔
长期以来,由于受过度捕捞、环境污染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
为了改变“长江无鱼”加速的窘况,遏制长江渔业资源不断衰退的趋势,确保长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在长江流域试行春季禁渔制度的通知》。

要求从2003年起,长江流域10个省区市共8000多千米的江段,全面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禁渔范围为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长江口的长江干流,以及长江流域的部分一级支流、鄱阳湖和洞庭湖区域。
葛洲坝以上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葛洲坝以下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2015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将长江流域禁捕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时间为4个月,禁捕的范围包括: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的长江干流江段以及长江沿江省市区境内的干流江段。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对凤鲚、刀鲚、中华绒螯蟹禁渔期间实行专项管理。

2018年12月底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从2019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凤鲚、中华绒螯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2019年12月底前,长江保护区范围实行永久全年禁捕。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从2021年1月开始,全面实施长江、汉江干流武汉段禁捕工作,为此长江流域将实行长达10年的常年禁捕。
合理开发长江水电
长江全长一万多里,水系发达,支流众多,上游多流经高山峡谷,坡陡流急,落差5360米。巨大的落差,长江具有水力发电的天然优势,成为了水电开发储量位居世界第一的河流。
长江的干流和支流水能的蕴藏储量约2.68亿千瓦,约占全国的40%,技术可开发量达1.97亿千瓦。

在我国规划的13大水电基地中,位于长江区域的乌江、雅砻江、大渡河、金沙江等5个水电基地技术可开发量总量超过1.6亿千瓦,占13大水电基地技术可开总量的近60%。
长江水电的合理开发在我国能源战略中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实现有效降低单位国民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等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是建设绿色中国、生态中国,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人类及华夏子孙后代造福的重要之举。
长江水电的合理开发,涉及长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与河流的综合治理、开发、修复、保护密切相关。

自古以来人类傍水而居的传统沿袭,人类的生存繁衍和各种经济活动与河流水系相存相依,长江流域内水资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了庞大而完整的长江水资源系统。
长江水电的合理开发涉及长江干支流、左右岸之间的关系,有的还涉及到长江流域与临近流域的关系,如果不能合理有效的进行开发,就有可能给长江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协调长江水电合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保证长江生态安全,不但是长江水能开发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是促进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重要问题。
长江经济带建设举足轻重
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是我国重点实施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之一。
2014年,党中央在部署2015年经济工作时提出:“要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至此,国家级“三大发展战略”浮出水面。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培育全方位对外开放新优势、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七项重点任务,要求将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2014年12月,国家明确指出,长江通道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最重要的东西轴线,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建设长江经济带要坚持一盘棋思想,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更好地发挥长江的黄金水道作用,为全国统筹发展提供新的支撑。这是在时隔 20 年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新被列为国家发展战略。

2016年9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纲要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大力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描绘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蓝图。
2016年和2018年,党中央分别对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做出了系列部署,要求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5个关系”,坚持新发展理念,稳中求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挖掘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促进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形成上中下游优势互补、协作互动格局,缩小东中西部发展差距,是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对于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长三角一体发展
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是我国最大的河口三角洲。长三角城市群是世界第六大城市群,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产业要素发展最完备、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实力最强、开放程度最高、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区域之一,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现代化建设的领军地区,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长三角的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千米),大约是国土面积的1/26,常住人口1.5亿,大约是我国总人口的六分之一。以上海市和江苏省9个城市、浙江省9个城市和安徽省8个城市为中心区, 面积达22.5万平方千米,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
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千米,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的整体经济实力、创新动力和竞争能力,提高其区域协同性、经济集聚度和政策整协效率,对引领我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我国在世界舞台上的话语权、国际地位和国际声誉有着重大的意义。
2018年11月5日,我国在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确立了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明确了时间表,制定了路线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正式成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进入了制度化发展的快车道,长三角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
成渝共唱“同心曲”
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成渝经济区首次被纳入了中央规划,这为成渝两地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
2011年5月和2016年4月,国务院分别批复了《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和《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了成渝地区的发展在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增强我国的综合实力的重要战略意义。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以重庆、成都为中心,引领成渝城市群发展,带动相关板块融合发展。
2020年1月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问题,要求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一项系统工程,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突出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强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做到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唱好“双城记”。

由“成渝经济区”到“成渝城市群”,再到“成渝双城经济圈”,名称的变化意味处于长江经济带的成渝地区在全国经济发展版图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定位更加精准、目标更加清晰、重点更加明确、层次更加提升,比如提出了“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等。
“成渝双城经济圈”关键词是“双城”和“经济圈”,核心是“城”和“圈”。“城”的内核是“人”,“圈”的内核是“业”,要求产城共融,把“双城”变“双赢”,成渝这一对“双子座”要奏好“同心曲”,“双星辉映”、“互相朝拱”,唱好“双城记”“双赢记”。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参事室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201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
[2]杨桂林、朱春全、蒋志刚:《长江保护与发展报告(2011)》,长江出版社,2011年。
[3]刘世庆、沈茂英、李晟之、巨栋等:《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战略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见http://www.mee.gov.cn/gkml/hbb/bwj/201707/t20170718_418053.htm,发布日期:2017-07-17。
[5]国家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年。
[6]新华社:《四川实现天然林管护全覆盖》,《四川日报》2017年8月31日第5版。
[7]周鸿升:《退耕还林,惊艳世界的生态修复样板》,《生态文化》2019年第5期。
[8]牛昉:《中国生态建设史上的伟大创举 ——西部大开发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观察与思考》,《新西部(上旬刊)》2019年第8期。
[9]张永利:《新概念林业与国家重大安全问题关系探析》,《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
[10]国家林业局.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R].中国林业新闻网,见http://www.greentimes.com/green/news/yao-wen/zhxw/ content/2015-12/30/content_326049.htm.发布日期:2015-12-29.
[11]十年规划绘防沙治沙蓝图,治沙止漠为美丽中国添彩[N]. 《中国绿色时报》.发布日期:2013-03-21.
[12]田金文:《西藏实现荒漠化与沙化土地面积“双缩减”》,新华网,见http://m.xinhuanet.com/xz/2019-06/17/c_138150616.htm
,发布日期:2019-06-17。
[13]姜建军、王成栋:《四川省20年来累计治理荒漠化土地845万亩》,《四川日报》2019年7月1日第2版。
[14]蔡其华:《加强流域管理维护健康长江》,《人民长江》2009年第4期。
[15]雷静、张琳、黄站峰:《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初步研究》,《人民长江》2010年第2期。
[16]穆宏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之管见》,《长江科学院院报》2018年第4期。
[17]刘世庆、巨栋:《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总体战略与实现路径研究》,《工程研究》2016年第5期。
[18]段学军、虞孝感、邹辉:《长江经济带开发构想与发展态势》,《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5年第10期。
[19]刘国祥:《渠化长江 造福子孙》,《中国水运》1998年12期。
[20]李东旭: 《嘉陵江渠化工程对航道养护的影响及对策》,《交通科技》2004年第7期。
[21]陶桂兰:《我国渠化工程的发展与展望》,《水利水电科技进展》1995年第4期。
[22]新华社:《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国政府网,见http://www.gov.cn/zhengce/2019-12/01/content_5457442.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发布日期:2019-12-01。
[23]崔磊:《长江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力发电》2017年第7期。
[24]《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人民日报》2020年1月4日第1版。
[25]秦尊文等:《长江经济带城市群战略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16页。
[26]李后强、唐青阳:《成渝两地要奏好“同心曲”唱好“双城记”》,《重庆日报》2020年1月21日第10版。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