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茅台酒厂用两位手捧金杯的飞天仙女图案作为“飞天”商标代替了之前使用的“金轮”商标,专用于外销的茅台酒。“飞天”商标一出,大受欢迎,直到今天也是茅台酒显著的标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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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茅台酒瓶上“飞天”的由来吗?

其实,茅台酒瓶上的飞天仙女,出自敦煌壁画上的飞天仙人。从起源和职能上说,飞天不是一位神,它是乾闼婆与紧那罗的复合体。乾闼婆是印度梵语的音译,意译为乐神。由于他周身散发香气,又叫香间神,紧那罗是印度古梵文的音译,意译为歌神。

乾闼婆和紧那罗原来是印度古神话和婆罗门教中的娱乐神和歌舞神。神话传说中说他们一个善歌,一个善舞,形影不离,融洽和谐,是恩爱的夫妻。后来被佛教吸收,随着佛教理论和艺术审美以及艺术创作的发展需要,由原来的马头人峰的狰狞面目,逐渐演化为眉清目秀、体态俏丽、翩翩起舞、翱翔天空的天人飞仙了。

在十六国及南北朝初期,飞天的造型其实多数都是男性;到了南北朝后期才开始出现非男非女、以及男身女相等女性造型。

据说莫高窟的近500洞窟中,有270多座洞窟内绘有飞天,总数多达4500多身。她们的形象充满着生命力,有着美好、和谐、吉祥的象征,由此敦煌飞天成为美丽的代名词。同时敦煌飞天既有广泛的国际度,又有着崇高的文化地位,能代表中华元素的符号。

从1958年“飞天”商标诞生至今已经有63年, 无论是敦煌文化,还是茅台名酒,都是中华文明灿烂的见证。

图文来源:茅台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