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一职业打假人索赔超10万元的诉求,仅判赔1.8万元。此案明确了“知假买假”者的赔偿基数应以“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限,对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之名牟取不法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打击,同时为规范市场环境提供了裁判范例。此外,最高法及市场监管总局近期政策也对职业索赔行为作出规制,旨在遏制恶意打假,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