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官网信息披露,宁波新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的剑南春广告,因涉嫌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被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221.66元。宁波新声文化传媒系新潮传媒集团在宁波设立的子公司。

根据行政处罚书显示,2022年2月12日,宁波新声文化传媒在奉化区楼宇显示屏投放了8块视频播放器内投放剑南春广告。 广告内容为“剑南春中国名酒,销量前三”字样和剑南春酒图片 ,在广告下面还用 小字标注“剑南春指剑南春单品,销售指剑南春销售额收入,前三指中国名酒前三 ,中国名酒来源:1-5届全国评酒会获得中国名酒称号的企业共17家,数据来源:中国食品工业协会2020年度统计数据。”但由于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因此对当事人没收广告费1407.22元,罚款4221.66元。

剑南春销售前三,一直被业内诟病。事实上应该是“剑南春水晶剑,中国名酒,销售前三”,而目前的广告语往往造成消费者认为“剑南春公司排名中国名酒销售前三”的混淆视听。

剑南春不仅在广告语上 玩文字游戏 ,其具体业绩也是 扑朔迷离。 2 021年 ,剑南春酒类 实现业务销售总收入突破200亿元,同比增长超 40 % ,在营收规模 上排在茅台、五粮液、洋河之后 。

但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四川发布》公布数据显示:剑南春2021年完整财年营收仅为111.81亿元,与200亿元的营收规模相差近百亿元,但剑南春却已经迫不及待地将“2021年销售收入突破200亿”字样刊登在各式宣传海报中。

全国各地发布 “剑南春中国名酒,销量前三”字样和剑南春酒图片以及“2021年销售收入突破200亿”字样的广告, 都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很有可能会有一大批传媒平台要为剑南春的吹牛而被罚款。

目前,网络上基本上看不到含有“剑南春中国名酒,销量前三”字样 的广告海报了。

新潮传媒宁波子公司因发布剑南春广告涉嫌含虚假内容被罚